反光背心作为劳动防护用品,由于其警示和防护的作用关系到穿戴者、作业者的生命安全,已越来越受到欧盟**的关注。近年来,包括反光背心、防护头盔在内的个人防护用品遭受到欧盟**的警示通报已达十余次。
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防护用品生产企业,反光防护服出口欧盟必须符合欧盟EN471高可视性警示服标准,即要把好“三关”:*先要“做好设计”,根据警示服的三个等*选择*定面积的基底材料和逆反射材料,或者双性能材料,使警示服上的不同种类警示材料达到相应等*警示服规定的使用面积*小值, 并且根据不同的服装种类对反光材料的位置、种类和宽度进行特殊设计。其次是“选好材料”,确保反光防护服基底材料的颜色、色牢度、尺寸变化、防水性能以及逆反射材料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反射性能等符合EN471标准。*后是“贴好标签”,警示服应以当地书面语言告知消费者*些基本信息,比如如何穿戴,相关不确切使用的警告,使用期限,如何储存,维护和清洁等。此外,还应在明显可见的位置上注明产品名称,商标或者其他制造商等说明文字。